“树人”需要什么样的道德
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教授 冯建军
人不是抽象的。立德树人,不是树一个抽象的人。人具有社会性和时代性,是自己所在、所生活时代的人。因此我们谈“立德树人”,尚需要进一步追问“树什么人,立什么德”。
我们处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处在一个深度变革的时代,处在一个呼唤“以人为本”的时代。这个时代的中国人,是大写的人,更是公民;是公民,更是中国公民;是中国公民,也是全球公民。这个时代的中国人当立生命之德、公民之德、中国公民之德、全球公民之德。这是时代赋予中国人的新道德,也是道德教育的新使命。
立生命之德。生命是人存在的根基。树人的教育,当使人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爱护生命、享受生命。中国传统文化缺少对生命的尊重,致使陶行知当年大声疾呼:“中国人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翻身?要等到人命贵于财富,人命贵于机器,人命贵于安乐,人命贵于名誉,人命贵于权位,人命贵于一切。只有等到那时,中国才站得起来!”今日,在校园里、在整个中国社会,尊重生命仍然是迫切需要的树人之德。
立公民之德。生命之德,使人活着。但活着不是苟且偷生,而是活得有人格、有尊严,是社会的主人,是顶天立地的公民。传统中国有奴才的教育,有臣民的教育,有国民的教育,却惟独缺少公民的教育。所以,人民“既无自治之力,亦无独立之心。”(梁启超语)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政治民主化的推进,为公民提供了合适的生长土壤。公民有主体人格,它是公民作为主体所具有的自主、自立自强意识,是人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表现。公民的主体人格保证公民成为“我自己”,但公民的本质还要体现在“公”上。“公”即公共性,即参与公共事务,具有对公共事务的关怀。缺少公共性,公民则沦为私民。如何培养公民的主体人格与公共性,将是学校教育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立中国公民之德。任何一个公民都是特定国家的公民,具有一国国籍,以国家成员的身份参与社会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作为中国公民,不仅要遵守国家法律,维护国家利益,忠诚和热爱自己的国家,还应该具有中国传统文化和美德。“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的人格要求,诸如诚信、友善,也有对公民职业道德的要求,需要我们巧妙地将它们融入教育教学之中。
立全球公民之德。每个公民都生活在两个共同体中,一个是自己出生的国家,一个是人类共同的地球。前者与个体建立的是一种偶然的关系,后者则是一种必然的关系。公民可以选择自己的国籍,但无法选择地球。公民需要认同自己的国家,更需要认同共同生活的地球。全球化的时代,超越地域和压缩空间的全球联系以及日益突出的全球问题,更需要公民超越狭隘的国家利益,立足于全球和人类的共同发展,强调人权与人道主义、全球意识与责任、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理解、多元文化的尊重与宽容等公民之德。
“树人”之德的教育,不能只依靠学校,但学校起着不能推卸的主导作用。学校的道德教育,要依靠品德课、政治课等,但不能只依靠这些课程,要广泛发挥每一门课程对道德教育的渗透作用。学校里不只是品德、政治教师是进行道德教育的教师,每一位教师都应该成为道德教育的教师。学校里不只是在课程中、在课堂上进行道德教育,日常生活的时时处处都可以是道德教育的课程、道德教育的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