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校制度视野下的教代会工作
阳安中学 朱永昌
v 旧四化:工业现代化 农业现代化 国防现代化 科学技术现代化
v 新四化:城镇化 工业化 信息化 农业现代化
v 第五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现代学校制度
v (一)提出的由来
v 1、2003 年2 月,《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报告。将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作为教育制度创新的基本目标提出。
v 2、2003 年7月,教育部开始在全国范围确定八个实验区作为基础教育阶段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试点。
v 3、2004年2 月,《2003 - 2007 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v 4、2010年7月,《教育规划纲要》颁布,系统提出: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
v 5、2012年6月, 教育部制订了 《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
(二)概念
1、《教育规划纲要》关于现代学校制度的论述
“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
2、学者论述
现代学校制度指以现代教育观念为指导,学校依法民主、自主管理,能够促进学生、教职工、学校、学校所在社区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三)基本特性
1、民主性
现代学校制度的民主性是核心特性之一。虽然主要体现在民主决策环节上,但不是仅仅限于民主决策环节。在重大决策、日常管理、监督制衡三大环节,都应体现其民主性。学校民主,既是一种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学校管理方式,也是校内和与学校有关的各人群的一种生活方式,还是一种平等的信念或观念,是一种既能体现个人尊严与组织尊严、也能体现个人价值与组织价值的道德问题。
2、法制性
现代学校制度的法制性。这里所谓的“法”,既包括国家立法机构颁布的国家法律,也包括行政机构颁布的行政规章,还包括学校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是广义的“法”。
3、责任性
现代学校制度的责任性,主要体现在:与学校有利益关系的任何组织和自然人,都必须对学校、甚至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校长、副校长、学校中层干部、一般教职工,都应当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让每一个人都为学校的日常运转和今后的可持续发展承担相应的责任。
4、平衡性
现代学校制度的平衡性,主要体现在:
第一,学校的治理结构完善,在学校内部,要能够形成完善的民主决策、日常管理、监督制衡的机制。
第二,权利、责任、义务要绑在一起。不能只强化或弱化其中之一,而不顾另两项。
第三,权利、责任或义务在移动时,要坚持“三同”:同方向、同时间、同力度。
5、人本性
现代学校制度的人本性,指的是:在设计、实施、修订现代学校制度时,都要“以人为本”。这里的“人”,指与学校有某种利益关系的所有的人,最基本的是学生、教职工、校长这三类人。
“以人为本”,就是要高度地尊重他们的人格,高度地尊重他们的教学权、管理权、学习权、生活权、发展权,高度地尊重他们的政治权、经济权、文化权、健康权。
6、服务性
现代学校制度应能体现出学校的服务性。在现代学校制度的框架内,学校是提供教育服务的社会组织之一;校长既是现代教育、教学的领导者,又是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服务者;教师不仅仅是学生的导师,更是直接向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服务者;学生不仅仅是受教育者,更是教育服务的享受者、接受者。
7、开放性
现代学校制度的开放性,主要体现在下列几大方面:
第一,体现在校内外教育资源的相互开放;
第二,体现在学校内部各组织之间、组织与自然人之间的内容广泛的相互开放;
第三,体现在学校与校外各社会组织、自然人之间的内容广泛的相互开放 ;体现在国内教育与国外教育的相互开放 。
8、数网性
一所现代学校,应当是全体教职工可以随时上网阅览、处理来自全球的教育、文化信息并把自己的一部分信息“上传”,让全球分享的学校。其实质是教育、文化信息的数字化(数码化)、网络化。
9、学习性
知识社会是学习型社会。学校作为社会组织中的一种,应当是学习型组织。学校再也不仅仅是学生学习、发展的场所了,同时也是教职工学习、发展的场所。
10、发展性
学生的发展;
教师的发展;
学校的发展;
社会的发展。
二、学校教代会制度
(一)提出的由来
1、1935年(民国24年)6月,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了《中学规程》。对中学的性质、设立、行政管理、经费、学生管理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教代会制度萌芽。
2、 1950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国教育工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各级教育工会组织相继建立 ,教代会制度确立 。
3、1979年,全国教育工会在北京教育科学工作者迎春茶话会,正式宣布全国教育工会恢复活动。之后教代会制度恢复。
4、 1985年5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教代会制度逐渐完善。
5、2011年11月9日第34次经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并经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后,于2011年12月8日以教育部第32号令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规定》的制定颁布,是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推动学校民主管理和促进学校法制建设的重大举措,必将对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概念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具有法定的形式、广泛的代表性和适用性、职权的多样性和开放性、完善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一定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代会制度。
(三)目的依据
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学校教代会的规定。
(四)指导与任务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五)义务
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六)机制与原则
1、教代会坚持“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教职工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教代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教代会的议题、决议或决定的形成,各类候选人的产生等,要充分发动教职工群众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决议或决定一经通过,各方面应当执行,任何人或组织未经教代会规定程序,无权擅自修改或否定。
(2)少数服从多数。教代会的表决或选举,应根据需要或采取举手方式,或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到会代表、赞成票均须达到法定数方为有效。任何人或组织应当尊重表决或选举结果。
(3)平等权利和共同义务。教代会代表在教代会上都是平等的,均应享受应有权利、履行共同义务。代表可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学校工作或教代会工作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任何人不应加以限制;代表应该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活动,没有也不应该有特殊代表。
三、 现代学校制度与教代会制度的关系
(一)法治性
都追求法治
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本质要求是依据法律法规管理和发展学校。
教代会制度是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的据有法规性质的规定。
(二)民主性
都追求民主
现代学校制度的核心特性之一是民主性。在重大决策、日常管理、监督制衡三大环节,都体现其民主性。
教代会制度是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基本形式。
(三)公平性
都追求公平
公平的表达。公平的表达意见,只要不违反学校的章程,不违法,表达权应该有。这个是最基本的。
公平的参与。具备同样资格条件的都有机会参与,不能排斥。
公平的分享。整个绩效的评估、评价,工作成果的享用大家都有这个资格。
四、教代会基本知识
(一)建立教代会制度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之第五款“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3、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9年修正)《工会法》第六条:“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5、部门法规
(1) 2011年12月8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已经2011年11月9日第3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2) 2013年9月30日,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四川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二)教代会与党委、行政和工会的关系
1、教代会与党委的关系
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在其领导下按规定程序行使职权。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保障教代会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教育各级干部增强民主意识;定期研究教代会工作,协调、解决教代会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为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
2、教代会与行政的关系
教代会支持校长(行政领导班子)依法行使管理职权。校长(行政领导班子)要支持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教代会做出的决定、决议,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办理教代会提案,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为召开教代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为学校民主管理创造良好环境。
3、教代会与工会的关系
(1)联系
第一,学校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学校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代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教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教代会工作是学校工会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学校工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
(2)区别
第一,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的基本制度。
第二,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教代会是一种会议制度,工会是一个组织机构,从中央到地方组织体系完备,二者在组织形式、制度设计、职责作用、活动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差异和区别。
(三)教代会的具体职权
教代会8项职权可归纳为:讨论建议权、讨论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3类。
1、讨论建议权主要涉及内容
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报告,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学校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2、讨论通过权主要涉及内容
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该项职权是教代会职权中必须具备的重要内容,是教职工通过教代会维护合法权益的主要职权。
3、评议监督权主要涉及内容
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1、代表资格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2、教代会代表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
教代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由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教代会代表名额应根据教职工人数一定比例确定,教职工在80人至200人的,其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30%;教职工在200以上至1000人的,代表名额一般按教职工人数的30%—10%确定,但不少于60人;教职工在1000人以上的,代表名额按教职工人数的10%左右确定,但不多于400人。具体人数可在本单位教代会实施细则中做出规定。
3、教代会代表产生
教代会代表的产生,在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下,由学校工会提出教代会代表选举方案,报经学校党委审定。
方案内容包括:代表人数、组成比例、代表条件、代表团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等,以及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名额的分配、产生办法等。按照教代会代表选举方案,各单位召开会议,依据分配的名额和代表条件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各单位到会人数应有本单位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方为有效,候选人获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为代表。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作为代表候选人,可推荐到有关单位参加选举。
4、代表团(组)如何组成,团(组)长的产生
代表按照选举单位建立或联合组建代表团(组),并推荐选举正副团(组)长。
5、教代会代表构成有要求
教代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民族地区的学校和民族学校,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6、实行代表常任制
教代会实行代表常任制,任期与教代会届(次)相同,可以连选连任。由于代表是常任的,要向选举他们的教职工负责,便于经常地听取和集中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而且在教代会闭会期间,也可以按照适当的方式,监督学校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意味着代表一经选举产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任职,无论教代会是开会还是闭会期间,代表始终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代表实行常任制有利于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化和经常化。
7、代表更换和撤换
教代会代表资格的调整、撤换与增补:
(一)教代会代表在任期内退休、调离学校或解聘合同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二)教代会代表被开除公职的,其代表资格自开除之日起即行停止;
(三)教代会代表请辞代表职务或未能履行职责失去群众信任的,由原选举单位向学校工会提出终止其代表资格的书面申请,报经教代会常设机构讨论通过;
(四)因工作需要或教代会代表出现缺额,须增选、补选教代会代表的,其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五)教代会代表资格调整、撤换与增补结果应向下一次代表大会报告。
8、教代会代表享有的权利
(1)在教代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在教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3)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9、教代会代表应当履行的义务
(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
(3)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5)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五)教代会组织规则
1、教代会届期和会期规定
教代会每3年或5年为一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代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代会。
2、召开教代会,法定代表人数的规定
教代会须有2/3以上教代会代表出席。
3、离退休职工可否参加教代会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离退休教职工等非教代会代表,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4、特邀和列席代表的组成
根据需要,教代会可邀请有关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学生、劳模和民主党派、离退休教职工及其他人员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5、特邀和列席代表的权利
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代会上可以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但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6、教代会主要议题的确定
教代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代会表决通过。
7、教代会对选举和表决的要求
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代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六)工作机构
1、学校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其职责有
学校工会承担与教代会相关的具体工作职责有:
(1)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代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
(2)教代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代会精神,督促检查教代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组)及专门委员会(组)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3)组织教代会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代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4)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
(5)完成教代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2、如何解决教代会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学校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3、教代会在闭会期间遇有紧急事项的处理
(1)经学校、学校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代表提议,并经党委同意可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
(2)由教代会常设机构或学校工会负责召开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各专门委员会(组)主任(组长)参加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急需讨论通过或解决的重要问题,其结果须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并提请确认。
4、什么是教代会提案?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或代表团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并经过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学校的改革、发展以及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向教代会提交的议案,并转交学校相关部门答复或处理。教代会提案应包括案名、案由及建议措施。
5、教代会决议的主要内容
决议的内容一般包括:决议的时间、决议的事项、大会对决议的意见和表决结果等。
决议一般有两种类型:
(1)单项性决议。就大会讨论审议的某一个议题作出的决议。这种决议特点是:内容单一明了,便于代表通过。
(2)综合性决议。对本次大会审议的许多议题综合形成一个决议。这种决议条理清楚,比较全面,一次表决完成。
6、如何实行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
建立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是发挥代表参政议政作用,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落实教代会职权的一种重要形式。
教代会代表巡视工作的范围及内容:
(1)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
(3)学校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
(4)学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或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5)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情况;
(6)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等。
代表巡视工作一般采取以下形式:
(1)听取被巡视单位的工作汇报;
(2)进行现场视察;
(3)召开相关人员的座谈会;
(4)查阅相关资料;
(5)问卷调查;
(6)向被巡视单位通报巡视情况,向学校汇报巡视情况,向下届(次)教代会报告巡视工作。
7、教代会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教代会档案资料管理。建档、存档范围:有关教代会召开的文件、批复;教职工代表、主席团成员、专门委员会(组)成员名单;教代会有关报告、讲话、方案、决议、总结及音像资料等;提案表及处理结果记录;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及专门委员会(组)重要活动记录等;校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资料;会议手册。
档案资料实行分级管理,专人负责。学校教代会档案资料由学校工会负责整理,并及时移交学校档案管理部门保存;二级学院(系、分院)和附属单位教代会档案资料由本院(系)和附属单位工会保存;档案资料管理应建立健全接收、查阅、移交等制度。
翔宇教育集团九○法则
翔宇教育集团:1999年起步于淮安周恩来纪念馆东侧的淮安外国语学校 ,创始取伟人周恩来的字“翔宇”为名,中国著名的民办教育集团。
v 品牌的90%是文化;
v 经营的90%是人心;
v 资源的90%是整合;
v 管理的90%是激励;
v 成功的90%是坚持;
v 荣誉的90%是口碑;
v 教育的90%是内省;
v 矛盾的90%是误会。